原来已经发过好几篇帖子,每次都是抛洒自己身处供货商和使用部门之间的眼泪。但是干到现在,偶觉得这个矛盾是永远都逃不出的,偶只有尽量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形象,同时为公司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尽管这样做会损害到一些人的利益,但是偶觉得这是信念和态度问题。所以偶必须做。
近来由于公司上的项目比较多,而且公司整合后,领导也是走马灯一样的换了一批,所以管理中就又暴露出一些可圈可点的地方,可能是习惯了前任的管理模式而会觉得现在无从适应或者已经从思想上认定过去的管理方法。现在公司里的采购管理比较混乱,各个项目组还有基建设部因为管着有关设计方面的东西,自然而然也把手伸向了采购权利中,因为这样的伸手好象是在打规则的擦边球,所以呢,有时候他也会有他的理由,而我们也只有眼睁睁的看着的份,有时候觉得自己权利被侵犯很丢人而且要为他们背黑锅,但是有时候也会乐得清闲,呵呵。
上周五早晨一车间送来一份计划和技术协议,让偶们定货,“定货”?简直是笑话,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定义定货含义的。偶们公司的定货流程是由车间报上采购计划(含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需要日期,有时候也会让车间在后面填上推荐厂商),然后由采购寻找厂商,三家比价或者招标采购,最后询完价或者招标后推荐出合理的供货厂商,在此过程中有时候也需要同车间沟通协商,完后便通知厂商到车间处或者主管技术的部门签定技术协议,之后带着技术协议到我们部门签定商务合同,也就是规定交货期,价格一系列的商务问题。
可是这次,车间尽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带着计划和技术协议来让偶们签定合同,偶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了,这还叫我们签定合同,你们不都签好了么?简直是大言不惭嘛。最可气的是单拿技术协议来也就算了,因为原来也时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偶们也见怪不怪了,居然技术协议里还把价格都定好了。当然偶是不能在来员面前表现偶的愤怒或者直言说狠话的,所以在他们走后,偶把两份东西拿到了领导面前请示,毕竟有时候有些事自己还是不能想当然的去办,因为国营企业里就是这样,虽然明文有规定在那,但是具体办起来的时候却需要好好灵活的运用那份规定。
跟领导说明情况后,领导自然气愤不会在我之下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事,而且这是对偶们部门权利的严重挑衅。马上拿起电话打通分公司老总直言说明情况,如果他们车间定了那就将合同转给车间订购(公司是不允许车间直接对外订购东西的),如果要让我们签定合同,那么偶们就要按程序办。对方好象对车间签定协议的事也不是很知情,尽管他们也签了字,但是有时候车间只是把批准采购的报告让领导签字,之后自己跟供货厂商量完后又把之后的文件附在报告后面交给我们,所以有时分公司领导只是批准买什么东西,而并没有批准车间签定的东西,呵呵,这招很绝吧!
之后偶们领导就让偶按程序去办就是了,偶心里有底了,就去办吧,“看偶这次怎么对付你”,呵呵。你不是能签嘛。那我让你签个够。偶把那个厂家的技术协议完整的传真给其他三个厂商,让他们给报价,并明言哪家报的价低偶就跟哪家签定合同,这样由于市场的竞争。等等因素。那三个厂商都很实在的报出了价格。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能想到了,果然车间签定技术协议的那个厂商价格很高,值得20多万的东西,他们跟车间谈得的价格是35万多。细节偶也不愿意去管,偶只想让他们为自己违反规则付出代价。呵呵。偶如实向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又去沟通了,呵呵。怎么办呢?偶也只能等命令行事啊。
说起来偶有点对不住后面询价的那三个厂商,经过领导沟通后,还是让偶们跟那个厂商谈,只要它把价格降到合理的位置还是跟他们签定,毕竟偶们也不能完全抛弃车间的想法啊,他们不仁偶们不能太不义了,说到最后偶们以后合作的机会还很多,而且也会碰到自己被对方抓住的时候,俗话说的好,宁愿得罪君子,也别得罪小人啊。
今天那个厂商过来了,偶提出要比偶询的最低价低5个百分点偶才能跟他签定合同,要不然偶宁愿同那个最低价厂家签合同。他们确实很为难,提出回去考虑一下,至于具体要考虑哪些问题,偶也就不清楚了。呵呵。不过今天感觉心情满舒畅的,至少把自己心里的怒火发泄了很大一部分。
呵呵,同时也打通那三个厂商的电话告知他们偶的难处和部门的决定,他们也跟偶们有过合作,所以也很理解,现在偶还是对他们很有歉意,可是偶也没办法啊,毕竟偶能力权利有限啊。涉及部门之间 矛盾的事偶也做不了主的,呵呵。只能处理职责范围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