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企业职业教育或培训管理工作满7年,经本职业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⑵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企业职业教育或培训管理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⑶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企业职业教育或培训工作管理满1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⑷有硕士学历,从事企业职业教育或培训管理工作满半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⑵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⑶具有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⑷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8年。
⑸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
高级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⑵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
⑴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⑷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