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笔试与计算机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以上为合格。
企业信息管理师培训教材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该教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是企业信息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唯一指定培训教材。
企业信息管理师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 “ 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 ” 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