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债逃避责任 业主财产竞遭抵押

2008-5-5 10:27:28

  某小区一天来了几位探访某栋某室的访客,由于感觉到来者神情不善,恐有意外,验证放行后便由领班在暗中对访客进行监控。

  只见访客来到门前,为首者竟掏出钥匙径直打开了门,领班当即上前予以制止。据访客讲:该房业主欠他们钱,愿用房间骨的物品做抵债,钥匙是该业主给的。

  处理过程

  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和安全,管理处马上根据业主资料打电话求证。该

  业主一听连忙叫管理处先给予财产保护,随即急匆匆从外面赶回。待双方一见面,来访的债主傻了眼,连说此业主彼“业主”。

  原来,该业主已将此访连家私整套出租,而且还嫌在管理处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麻烦,谎称租户是自己的表弟从而未执行管理处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结果租户在外面欠人钱款,用房屋内的物品抵债后想一走了之。

  管理处当即证实在场的才是真正的业主,而该业主也再三强调欠钱的是租户,无权处理品自己房间内的一切物品。最后债主在管理处的劝阻之下只好悻悻地走了。

  案例点评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管理处也发生过:几个人要搬东西外出,又拿不出业主的授权。管理处主任要求他们找业主来或由业主亲自打电话证实后才能放行。不一会,就有一个自称是业主的打来电话,说是自己同意搬出的,请管理处给予关照。管理处主任并没有轻信,说既然你是业主,请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对方却吱吱唔唔无以应答,可见是刚才搬东西的人的同伙假冒业主来行骗。

  物业管理工作,就是要有责任心,对不正常的现象脑子里要多画几具问号,要敢于怀疑一切。只要我们真心为业主着想,从保障业主利益的目的出发,相信大多数业主是愿意支持和配合我们工作的。

  从此案例同时看出:业主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及时更新,出租登记手续是否完善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如果当时无法联系业主,那事情就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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