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中心2007年企业信息管理师招生简章

2007-3-22 14:27:04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并颁布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信息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必将积极促进我国优秀CIO人才的大批涌现。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将企业信息管理师定义为“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并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并按知识和技能水平的不同将该职业划分为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根据该《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为加快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信息管理人才,进而增强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识别能力、决策能力、实施能力和运作能力,规避投资风险,真正提高经济效益,江苏省信息中心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涉及到的工作环节和内容,按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既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信息网络构建、信息系统维护、信息系统运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讲授企业信息化的理论与方法。培训内容的主要特征是管理科学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目的在于帮助学员树立完整的企业信息化理念,并构建管理与技术互为支撑的知识和技能结构;授课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

二、培训对象

企业信息主管(CIO)或主管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经理、企业信息化项目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计算机中心主任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

三、培训方式

全部课程均通过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www.cio.cn)进行网上远程教学,目的在于方便学员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地参加学习,节省时间和费用,提高学习效率和保证培训质量. (注: 请及早办理报名手续,以便保障充足的网上学习时间)

适应性课程采取网上多媒体课件教学方式(文字、动画、声音等);系统性课程采取网上视频教学方式(本职业核心专家讲课实况录像 同步PPT)。系统性课程主要围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讲授。由于采用新技术,远程视频教学效果不受网速和带宽的限制。

四、培训及鉴定等级

此次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展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两个级别。

五、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六、 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闭卷机考方式;企业信息管理师增加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和书面论文答辩),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鉴定合格。

七、证 书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八、时间安排(2007年度上半年)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

九、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大院15幢江苏省信息中心107室

邮 编:210013

电 话:025-83316007 传 真:025-83200735

联 系 人:金老师

E-mail:nj_jinwei@163.com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认证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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