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

2007-4-23 14:05:51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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