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