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员职业认证是为了推进中国公共关系业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地位而设立的。公关员职业认证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999年1月4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文,决定成立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公关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关员职业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秘书处。
2000年3月16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将“公关员”列入90个持证上岗的职业之一,并于当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