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公关员
1.2职业定义: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调研、策划、实施和评估以及咨询服务的从业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公关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公关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分析、推理、判断、表达、交流和运算能力,学习能力强,形体知觉好。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公关员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公关员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公关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公关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高级公关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公关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公关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公关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和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