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工商局商广处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检查发现的房地产违法广告,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内容;二是使用“顶级、唯一”等绝对化用语;三是用时间表示距离;四是在广告中未标明房地产预(销)售许可证号。这四种问题在房地产违法广告中比较普遍。另外,工商部门的广告监测和检查结果显示,市内四区的房地产违法广告今年有所下降,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违法广告则明显增多,占到全部违法房地产广告的42.11%。
去年一年,市工商局共查处房地产广告案件34件,罚没款17万余元。今年春季房展会期间,工商部门组织对77家房地产开发商、10家房地产经销商和4家其他参展商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发现了上述问题,并对相关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立案查处。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