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开始http://news.QQ.com 2007年06月21日06:58 北国网 北国网讯 近日,省人事厅与科技厅下发了 《辽宁省科技咨询 (中介)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试行)》,规定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纳入全省职业资格体系统一管理。省人事厅、科技厅共同负责该职业水平评价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测试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才中心具体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和资历评价的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和资历评价每年举行一次。取得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助理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为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科技咨询(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和资历评价:从事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证书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5年;获硕士学位,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3年;获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