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才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辽人发[2006]12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省科技咨询(中介)师、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科技咨询(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
1、从事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证书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5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科技咨询(中介)相关工作满3年;
5、获博士学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工作,现从事科技咨询(中介)服务的人员;有志从事科技咨询(中介)服务的人员,包括应、往届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与资历评价内容
(一)科技咨询(中介)师
1、综合素质测评内容:科技咨询(中介)基础知识、科技咨询(中介)实务;
2、资历评价内容:学历与资历、计算机与外语能力、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
(二)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科技咨询(中介)基础知识、科技咨询(中介)实务。
三、报名办法、时间
(一)网上报名:登录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按照提示填录综合素质测评报名表(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和资历评价信息表(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不需要填写资历评价信息表),录入结束后,将报名表打印出来。
(二)现场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省人才中心或各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省人才中心或各市人才中心进行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综合素质测评通知单。
科技咨询(中介)师:携带综合素质测评报名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论文和著作、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携带综合素质测评报名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一)报名确认费10元/人;
(二)资历评价费100元/人;
(三)综合素质测评费为60元/科。
五、评价与测评工作的原则和有关要求
按照辽人发[2006]12号文件要求,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测试与评价、统一证书的办法。资历评价根据受教育程度、计算机与外语能力、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五个方面采取量化赋分方式进行评价。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写不实或造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对于已取得合格证书者,证书收回作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应自备钢笔、2B铅笔和橡皮,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评。
六、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及内容
2008年6月28日
上午:8:30---10:30 科技咨询(中介)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 科技咨询(中介)实务
七、考场设置
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师、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综合素质测评由省人才中心统一安排。考生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6月27日通过登录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电话16898660或到各市报名确认点查询综合素质测评地点、考场和考号。
八、其他
各市于6月6日之前上报确认后的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评地点、考场和考号。
报名咨询电话:024-22515439
教材及培训咨询电话:024—22532616 22517412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