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公示-紧急救助员

2005-10-13 18:26:10

近日,有关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将“紧急救助员”确立为新职业的申请。鉴于近期国内外灾情频发,且很严重,建立健全紧急救助工作体系,提高紧急救助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已成当务之急。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新职业评审标准和程序,根据新职业建议书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了分析、论证,初步同意确立“紧急救助员”为新职业。特在网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公示有效期限为2005年10月13至18日。如无问题,我部拟将其列入第四批新职业向社会发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信息
  ·第三批即将发布的新职业名... [200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