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就读职业学校特定的 7种专业的三年级学生将获得生活费资助,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等 6类特定人员上学也将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政策将从 2006级学生开始实施。
特定专业学生将获资助
目前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不在资助的范围内。
从今年起,我区将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 7种特定专业的全日制中职学生,继续给予第三年生活费补助(非特定专业学生不可享受第三年生活费资助),并对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家庭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和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 6类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
6类特定人员须出具证明
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特定专业、特定人员调查统计工作已经启动,6类特定人员须出具证明才能获得资助资格。其中,库区移民家庭子女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由乡镇一级(含乡镇)以上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家庭子女由乡镇一级(含乡镇)以上扶贫部门出具证明;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由乡镇一级(含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退伍士兵提供退伍证。
可以同时获得两项资助我市目前共有中等职业学校58所,在校生 5.86万人,此次调查统计工作将于 3月下旬结束。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中职生:没有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各项资助政策。特定专业继续进行第三年生活费资助的对象是在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范围内选取;符合“特定专业资助生活费”和“特定人员助学费”两项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两项资助。
桂林日报·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