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石林县召开2008年就业再就业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会,总结2007年工作,全力推进2008年工作。
2007年,石林县共开发有效就业岗位1032个,解决了786名城镇新增人员的就业问题,帮助292名下岗失业人员、110名特殊困难群体人员、78名“4050”人员、60户“零就业家庭”人员60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各类人员9869人(其中:技能培训2048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63名(其中:省外802人),实现工资性收入3190.92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008年,石林县将努力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010个,新增城镇就业10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培训农村劳动力11000人,创业培训140人,转移就业9000人,实现工资性收入4500万元;对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学的学生实行100%培训、100%外输内转就业;对城郊和农村失地、失居的贫困农民100%提供大病就医帮助,对其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帮助,对适龄劳动力100%提供培训和就业帮助,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在会上说,石林县当前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形势也非常严峻,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强势发动、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从维护政治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加强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要抓好宣传发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实行成员单位与乡镇挂钩的工作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毕春华强调,当前有三件大事不容忽视:一是培训,二是就业,三是维权。培训机构要在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上下大功夫,根据县内岗位需要和外界就业信息来安排培训内容,在培训形式上打破常规,可采取进入企业、走到县外、请回典型现身说法等方式,培训出走得出去、“活”得下来、发展得了的就业人才;把县外就业作为县内培训的园地、作为培养石林人才队伍的跳板,扶持县内现有企业、增加县内就业岗位,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就业难问题;县内劳动就业维权问题要及时反映、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县外务工人员的档案管理、信息收集和跟踪服务要健全,切实维护好就业人员的权利。
县委办副主任周林春在会上传达了相关文件;长湖镇、龙泉社区、石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等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何茂龙总结了2007年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安排了2008年工作;县农牧局局长助理师恒祥总结了2007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情况,安排了2008年工作。
会上还签订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13个、先进个人52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作者46名。
市农业局领导袁玫到会作指导;县政府办副主任王光学主持会议;县领导毕宏志、周和祥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会后,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业务报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