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个人):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已经确定,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全国(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人员需填写统一印制《全国(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一式两份 (单科补考不用填写此表)。
二、申请参加统考的培训机构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表》、《学员花名册》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全国(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三、个人申请参加统考的申报时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需准备2寸白色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五张(背面注明姓名,培训机构申报可将照片贴在A4幅面的纸张上,在照片下方注明姓名即可)。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
六、各职种的申报条件、鉴定时间及考核方案等请登录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84369192.
七、统考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补考一次。
八、统考职业的相关教材请到大连市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订购。订购电话:8240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