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5月份
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报名的通知
参加2008年5月17日、18日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的考生,从2008年3月10日起—4月5日开始报名。
报名条件:报名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五张二寸免冠白色或兰色背景照片。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4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 早9:00—16:00
报名电话:024—22899056
联 系 人:郑老师
报名地点: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14房间
附件:1、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