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为依法推动本市在校大学生、中职学生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逐步实施免收学生测试费的政策。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相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此次参加测试的主要对象定为普通高校三年级本科生、高职高专二年级学生以及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并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参加测试。除上述对象外,学生自行报名参加测试的,仍需按照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测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