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办理参保手续,而不再受新生儿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市劳动保障局昨日表示,本市将进一步扩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这一政策实施后,北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就实现了无缝衔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在去年9月正式实施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后,要求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必须在出生28天以后,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才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实际上,婴幼儿出生初期存在一定的患病比例,“28天”的时间要求则造成“空白期”。
而新政策规定,6月1日起,包括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在内,凡是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只要取得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据介绍,今年本市还将把40余万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无业人员和重度残障人员等医保盲点纳入医保范畴,届时将实现医保全覆盖。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经做好该人群参保的准备工作,待政府批准后即能实施。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享受待遇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报销范围
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后来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报销范围进行补充,具体医疗项目名称可登录北京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查询。
竞报·王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