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生顶岗实习企业应付酬

2008-4-28 9:59:26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顶岗实习必须支付适当的劳动报酬、企业安排实习并付报酬可享税收优惠……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该部门日前公布了《南昌市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即日起,社会各界人士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fzjlfc@nc.gov.cn)或信函形式反馈至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邮政编码:330038。

政府应建实习实训基地

《条例》将职业学校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文化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职业培训机构。《条例》还明确了设立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同时,政府应重点建设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除了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设置,建设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实习实训场所外,还需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依托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顶岗实习应获适当劳动报酬

《条例》提出,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用人单位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顶岗实习,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适当的劳动报酬。《条例》还特别指出,企业集中安排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并支付报酬,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从事有毒、有害、过重、超时等实习实训劳动。

职业学校学生可半工半读

《条例》还规定,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审批机关备案;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招生时,不得违反规定;不得买卖生源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同时,职业学校学生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允许职业学校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此外,职业学校可以免试招收应、历届中学毕业生。

获职业证书可优先录用

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及中级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时,可以免除理论考核,直接参加操作技能考核。

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国家未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职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职业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职业培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职业培训机构自主确定,报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予以公示。

新法制报·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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