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07]58号)的精神,做好该区公益性岗位认定、管理、监督工作,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再就业,营子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鹰手营子矿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从公益性岗位的界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办法、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该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该办法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申报、招聘、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统一化、规范化,为拓宽该区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安置渠道打下坚实的基石。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