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讨债务时使用非法拘禁手段,要到钱后马上将被害人放回,此举并没有改变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的犯罪事实。昨据宜兴市检察院证实,两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
2007年12月9日,山东省胶南市的无业人员王某、郭某为帮他人索要债务,携带钢珠枪,受管某、张某(在逃)指使,经事先预谋后到宜兴,暗中跟踪债务人吕某。当日晚,吕某至环科园一农行门口时,被王某、郭某等人抓住后强行放在车上,带回山东胶南市张某的租房内进行逼债,后被害人吕某只好打电话回公司,要他们开车用钱赎人。犯罪嫌疑人收到22万元人民币后,放回了被害人吕某。据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曾于2004年因非法拘禁而被拘役六个月。
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