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可申请补贴

2006-6-15 16:22:42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消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综合配套文件已由劳动保障部牵头起草完毕,文件确定了职业培训补贴方式。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凭相关证明和收费票据,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垫付补贴范围内培训费的,由定点机构采取帮扶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培训券等补贴方式。

据悉,该文件还明确了统筹城乡就业的工作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免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及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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