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民政农业体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7]389号)

2008-3-18 15:51:23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农业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你们关于申请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的来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1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41003041,见附件1)、2个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 47003379和47003380,见附件2)、5个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64003011至64003015,见附件3)、2个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38003048和38003049,见附件4)、1个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72003030,见附件5)、4个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65003039至65003042,见附件6)、2个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5003066和55003067,见附件7)、9个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8003055至58003063,见附件8)、2个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49003055和49003056,见附件9)和10个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1003206至51003215,见附件10),3个已建的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扩大鉴定范围(见附件9)。上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范围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统一编制的职业编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统一编制的工种编号。

请你们在我部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加强对鉴定站的管理,严格执行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要主动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指导,搞好工作衔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新建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新建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3.新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4.新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5.新建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6.新建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7.新建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8.新建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9.新建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部分已建站扩大鉴定范围

10.新建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七年十月九日

点击下载

  相关信息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8-3-18]   ·关于开展全国《劳动合同法... [2008-3-18]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 [2008-3-1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2008-3-18]
  ·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 [2008-3-18]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8-3-18]
  ·关于公布全国职工学习中国... [2008-3-18]   ·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深入学... [2008-3-18]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2008-3-18]   ·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 [2008-3-18]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 [2008-3-18]   ·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 [2008-3-18]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和农民工... [2008-3-18]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 [2008-3-6]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 [2008-3-6]   ·国务院关于颁发《关于城镇... [2008-3-6]
  ·关于重申不得用公费医疗、... [2008-3-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 [2008-3-6]
  ·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 [2008-3-6]   ·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招生体... [20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