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8 15:24:55

国人厅发[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由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提供考试人员信息数据,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到中国地震局网站 (http://www.cea.gov.cn),或北京市、江苏省、甘肃省和云南省的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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