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确保上半年全国统考顺利进行,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市、州、林区鉴定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尽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相关工作。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