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险发[1996]第20号
各县(区)民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化管理工作,并为实行统一程序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做好准备,现根据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