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劳保综发(2003)2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三年一月十七日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