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夏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宁劳社办发[2008]50号)

2008-7-9 10:18:09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07]17号)精神,展示近年来我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的优秀教育成果,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交流和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和途径,推动我区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升技工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区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从事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研究和教学实践的个人,或在进行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取得成果的个人,均可参评。

二、参评教研成果类型

教学研究成果分论文、教案、课件三类:

(一)论文类

1、涉及的内容

(1)技工教育及职业培训改革与创新方面: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关系研究;职业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如何适应我区当前人才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关系的研究;技工教育如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快速适应我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社会化需求;如何实现职业培训为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复合型技能人才的有效的服务;职业培训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培养创新精神的途径与措施的研究;创业培训模式与效果的研究;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品课程研究;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学生培养模式研究;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学生生源状况研究;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程改革研究;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各专业的专业性研究。

(2)教学方法、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行为引导型教学方法的开发和应用;教师业务知识和能力结构转换的试验和研究;技工学校毕业生职业适应能力的调查和研究;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与探索;技工学校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创新与实践;学生素质教育与校园文化研究;技工学校党的建设与教学工作的研究与实践;如何进一步推广和应用仿真模拟和多媒体教学;职业培训教学方法效果的评估体系研究。

(3)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开发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的研究;建设高技能人才孵化器(基地)的探讨;培养高技能人才所涉及的相关政策的探讨与研究;引进“开放式办学、学分制、弹性学分制”理念,开发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思路与实践;培养高技能人才方法与途径的探讨和研究;开展职业技能大赛的探讨与研究;绝技、绝招、绝活的继承与发展的探讨与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库建设方面的研究;高技能人才培训大纲和计划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的探讨和研究;高技能人才实践技能培养的探讨与研究。

2、要求

(1)论文标题根据以上内容自行拟定,结合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撰写。

(2)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3)论文要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4)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5)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6)论文由标题、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7)论文的标题,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8)论文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9)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10)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

(11)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12)提交的论文一式3份,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见附件1)。论文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0cm,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5cm和2.0cm,并注明页码。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正文使用小3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论文首页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论文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报送时须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二)教案类

1、教案分 A(公共课)、B (专业理论和实习课)两个组进行。其中,B 组限定在10 个专业(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公路养护、公路施工、农业水利水电技术、化工工艺、机械、数控技术、机电工程技术、焊接技术、烹饪、机电一体化、机电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进行。

2、参评者每人限报1门课程 1—2 学时的教案。

3、提交的教案一式3份,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教案首页格式应统一(见附件2),教案一律使用A4纸打印,正文要求注明页码;教案首页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不得遗漏;教案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报送时须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

(三)课件类

1、课件内容以全国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使用的教材为依据,任课教师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计制作与教材内容配套的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

2、教师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必须是根据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机构课堂教学需要制作的,应用对象为技校生或参加中、长、短期培训的学员。

3、课件内容制作应达到课程内容的60%以上,但要求课件结构完整,内容合理。

4、参评课件为教师本人制作,未经正式发表。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如课件为集体制作,作者不能超过3人。

5、一个独立课件的播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分钟。

6、课件形式以PowerPoint为基础,外部链接包含视频内容或动画,可辅以其他软件和制作工具。课件内容刻制成光盘形式报送。

7、申报者填写《宁夏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多媒体课件评选申请表》(见附件3),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以剪贴形式代填。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申请表一式3份,多媒体课件光盘3份、多媒体课件脚本设计卡片一式3份)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贴于档案袋封皮处。报送时须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

8、请参赛教师务必认真填写“多媒体课件脚本设计卡片”(见附件4),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成立教研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评审组聘请、评选过程的监督、获奖名单及奖项审核等。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厅内、外有关处室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研成果评选活动日常管理和评选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

各有关院校和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指导落实好本院校(机构)教研成果的宣传、推荐和送审工作。要指定本技工教育院校教务副校长、就业训练中心副主任、职业培训机构教务副校长及各单位教务科科长负责该项工作在本校的宣传发动、组织、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评审组成员将依照上报作品具体情况聘请专家组成。

四、时间安排

(一)推荐、初评阶段(2008年6月---9月27日)。请各校广泛发动,推荐、初评出优秀论文、教案、课件送交自治区教研成果评审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2008年10月20日--11月10日)。自治区教研成果评审办公室将对所有参评的教学成果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聘请有关专业专家,依据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5)、教案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6)和课件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7)对参评作品进行最后评审。

五、 表彰奖励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通报获奖名单,同时在宁夏劳动保障网(www.nxlss.gov.cn)和宁夏职业资格工作网(nx.osta.org.cn)上向全区公布。

(一)具体奖项包括:

1、论文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教案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课件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优秀组织奖评选出若干名,此奖为团体奖项,根据各学校参评人员的数量和获得的累计分确定(个人教研成果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按每项10分、6分、3分和2分计入总分)。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奖牌。

(二)各类奖项的获奖名额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参加评选作品的数量研究决定。

(三)获奖个人、单位享受的相关政策:

1、个人及单位获得的奖项可作为技工教育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种评比、评定、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个人获得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在评定技工系列教师职称时,经系列评审委员会审定并报经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视为已发表的论文;获得优秀教案一、二、三等奖、优秀课件一、二、三等奖的,可视为公开课教案,在技工系列教师职称评审时予以认定。

3、个人获得优秀论文、优秀教案、优秀课件奖的,评定技工系列教师职称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4、凡参加评选并发表的论文,在技工系列教师职称评审时均被视为通过答辩。

5、获得论文、教案、课件奖次的,将由自治区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参加2009年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的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或与全国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刊物联系推荐发表。

六、其他

为弥补教研成果评审工作经费不足,本次教研成果评审活动对每篇论文、教案、课件收取100元作为评审费。评选结束后,自治区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将按作者意愿把获奖论文、教案及课件分别结集成册,供各校各专业学科的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学习借鉴。

联系人:牟华 王源冰 联系电话:0951—5024842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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