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发布第九批新职业
  自2004年8月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以来,目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职业已达1900余个,在这些职业中,已颁布了650个国家职业标准。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职业标准将达到1200个左右。国家职业标准颁布后,就可以开展相应的培训,经政府授权的机构还可以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通过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人员,可获得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相当于副高职称,五级最低,相当于初级工。目前全国已有1182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925万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的采访时指出,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1亿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50万人。田成平指出,目前,全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约2400万人左右,还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出来。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必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国家职业标准
· 劳动保障部与民航总局联合颁布
· 劳动部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
· 劳动部与农业部联合颁布
· 劳动部与建设部联合颁布
· 第十五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十四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十三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十二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十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十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八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七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二批国家职业标准
· 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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