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征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27号。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文件指出: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因此既要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又要做好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申报实务,还要规避相关财税风险是当前财税人员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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